题

夫妻分居两地,她应该放弃自己的居住地,并且前往丈夫的家乡吗 ?

我结婚一年多了,我不知道能否在英国找到工作,并且把丈夫叫过来和我一起在英国生活;或者我应该离开英国、到巴基斯坦和丈夫一起生活,因为丈夫至今没有给 我明确的指示;我在伦敦有两间居室,属于政府的财产,我依靠政府的经济补贴生活;按照伊斯兰的观点,丈夫对我没有履行义务,我也不会对他履行义务;如果我 叫他来英国,这意味着我必须要在男女混杂的环境中工作,这是我想避免的;我知道丈夫身体健康,他能够在巴基斯坦保障我们的生活,我可以在英国的这种环境里 工作吗?我应该去巴基斯坦,让他履行对我的所有义务吗?或者与之相反?在他没有让我去探望他的情况下,他应该支付旅行的费用吗?因为丈夫有能力给我提供衣 食住行的费用,我拿取政府的补贴是不是非法的?丈夫对我前夫的女儿应尽的义务是什么?我女儿的亲生父亲在英国,他每星期给女儿带来需要的用品,并且非常高 兴这样做。

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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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赞颂,全归真主。

夫妻生活无法稳定,除非情投意合、两情相悦、共同为今世和后世的事务互助合作;你和丈夫分居两地、或者他依法履行对你应尽的义务、你也按照真主的命 令履行对丈夫应尽的义务,一家人必须要竭尽全力的住在一起,才能和睦相处;如果你的丈夫来到英国,意味着你要在男女混杂的环境中工作,而你的丈夫无所事 事,那么在男女混杂的环境中工作是被禁止的,它会对宗教、道德和家庭带来诸多危害。只要你的丈夫在巴基斯坦能够承担你的生活费用,那么你俩在巴基斯坦团聚 是最好的;如果你去找丈夫,那么他应该承担你的路费;如果他的经济能力允许,最好他来接你,然后你俩一起回去,以免你在没有至亲陪同的情况下旅行;路费和 机票不应该成为阻碍你和丈夫团聚的因素;

至于你拿取的政府补贴,则取决于你是否符合享受补助的条件;

至于你和前夫的女儿,你现在的丈夫没有给她提供生活费用的义务,她的亲生父亲根据自己的能力给她提供生活费用;真主说:“教富裕的人用他的富裕的财 产去供给,教窘迫的人用真主所赏赐他的去供给。真主只依他所赋予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。在窘迫之后,真主将给宽裕。”(65:7)

真主至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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