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,谁是女方的监护人?
我娶了伊斯兰国家的一个姑娘,我已经休了她两次。我们当时的婚约是按照风俗惯例完成的,没有进行法律登记,她的代理人是德高望重的宗教长者,是通过她的父亲而完成代理手续的。她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一段时间,她的所有弟兄都比她年纪小,我也不知道现在谁是她的监护人,我现在想让她在离婚两年之后重新回到我的身边,须知她的父亲已经去世了,而且弟兄们年纪尚幼,为了完成婚姻,必须要有监护人吗?或者我可以让她重新回到我的身边,而不需要监护人?尤其是她曾经是我的妻子。
الإجابة:
一切赞颂,全归真主。
如果男人休了妻子,待婚期也结束了,那么只有重新缔结婚约,她才能嫁给他,监护人是缔结婚约有效的条件之一,所有没有监护人的婚约是无效的。
伊本•古达麦(愿主怜悯之)在《穆额尼》( 7 / 5 )中说:“有监护人的婚姻才是正确有效的,女人不能做主婚嫁自己或者别人,也不能委托监护人之外的人让她嫁人,如果她这样做了,则其婚姻无效。”
其证据就是先知(愿主福安之)说:“婚姻无效,除非有监护人。”《艾布•达伍德圣训实录》(2085段)和《提尔米基圣训实录》(1101段)辑录,谢赫艾利巴尼在《提尔米基圣训实录》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。
因为你已经休了这个妻子两年,待婚期也结束了,在这种情况下你对她而言就是外人,与其他的男人一样,所以必须要重新缔结婚约,她才可以成为你的合法妻子,而且必须要有监护人主持婚约,或者监护人委托别人为你们主持婚约,在没有父亲的情况下,爷爷就是监护人;如果没有爷爷,那么她的弟兄都是监护人,就算年纪比她小没也有任何妨碍,而监护人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要成年;如果其中的一个弟兄已经成年了,就是她的监护人,即使年纪比她小也罢。
在《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》( 18 / 147 )中说:“只有受到责成的、理智健全的人才可以主持女人的婚约,如果没有这样的人,则由法官主持,因为法官就是没有监护人之人的监护人,在类似的事情中就是监护人的代理人;受到责成的标志就是达到因为欲望而射精的年纪,无论是梦遗或者其它原因,或者在前阴的周围长出阴毛,或者年满十五周岁;理智健全就是说善于处理事务,要具备担当监护人的相应能力。”
如果所有的弟兄年纪都很小,没有一个达到成年的程度,监护人的权利就要移交给他们之后的人选,就是叔叔们;如果没有叔叔,任何一个堂兄(叔叔的儿子)就是她的监护人。
如果没有上述的任何人,则由宗教法官主持她的婚约,因为先知(愿主福安之)说:“如果他们对于监护人的权利发生争执,法官就是没有监护人之人的监护人。”《艾布•达伍德圣训实录》(2083段)和《提尔米基圣训实录》(1102段)辑录,谢赫艾利巴尼在《艾布• 达伍德圣训实录》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。根据这一点,如果你想娶这个女人,而她没有任何监护人,你就必须要找法庭的宗教法官,让他主持她的婚约。
提醒:你说你们的第一次婚姻没有进行法律登记,如果婚姻的条件和要素都齐备,这个婚姻是正确的,因为进行正式登记并不是缔结婚约正确有效的条件之一,但是我们强调婚姻登记的重要性,忠告你不要忽视这一点,这是为了保护所有的权利,以免愚蠢的男男女女玩弄婚约,视之如儿戏。敬请参阅(22728)号问题的回答。
真主至知!